会议认为,2017年1-12月份,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155起,死亡17人,受伤32人,直接经济损失235.5万元。事故起数同比上升13.1%,死亡人数、受伤人数、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19%、23.8%、38.9%。其中:道路交通事故24起,死亡16人,受伤28人,直接经济损失1.9万元(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7起,死亡10人,受伤5人,直接经济损失0.42万元)。事故起数、受伤人数、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25%、30%、6%,死亡人数同比持平;工矿商贸企业事故2起,死亡1人,受伤4人,直接经济损失130.8万元。事故起数、死亡人数、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60%、80%、63.1%,受伤人数同比上升100%;火灾事故129起,无人员伤亡,直接经济损失102.8万元。事故起数、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上升29%、247.4%。发生1起死亡3人受伤3人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,无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。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,但依然严峻。
会议指出,2017年虽然我市重特大事故得到有限遏制,但各类安全事故仍然频发,特别是火灾事故总量高居不下,全年发生129起,比去年上升了29%,占各类事故总量的83.2%;
会议强调,春节期间历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时期,一些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,人流、物流、车流密度逐步增大,加之雨雪雾等特殊天气增多,各类事故易发多发。各镇乡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,切实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,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。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:一要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。二要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。三要加强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。
参加会议人员:市委副书记、市长江绍勇,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钟振平,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彭继文,各镇(乡)政府镇(乡)长、分管副职领导、安监站负责人,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主要领导。